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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著兩天去吃,兩天都還不錯。今天的是Lamb與potato,但今天的薯條是瘦的。感覺薯條有點硬,比較像之前麥當勞賣的薯格格,就是個雞肋。
Lamb我覺得很棒,沒有羊肉的腥味,搭配potato還滿好吃,而且有我愛的cheese相佐。
不過又發現這兩天的午餐都是一樣的顏色,感覺有點無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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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ex x 複選人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